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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2007-2010年发展规划》
志愿服务是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之一,是红十字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红十字会实践人道主义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国红十字事业2005-2009年发展规划》,全面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坚持分类指导,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科学管理,注重服务实效;提倡和鼓励按照业务和社会工作领域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紧密结合红十字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努力形成红十字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使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各级红十字会要建立健全以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为核心,以各类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服务基地为基础的组织体系;志愿服务管理与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以及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和表彰激励机制,建立起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2010年,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红十字会,铁路、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和80%的地级市红十字会都要成立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各省级、地(市)级和50%的县级红十字会都要基本实现“四有”目标,即有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有固定的志愿服务基地。全国红十字志愿者总数超过100万,注册志愿者达到20万。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统一管理。各级红十字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自觉地在红十字会各项工作中树立志愿服务意识,引入志愿服务机制,巩固志愿服务成果。在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与服务上,要抓好“四个环节”,即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激励环节;要实现志愿者登记注册管理,实现“五个统一”,即志愿服务标识、证件、服饰、培训教材和奖励标准统一。
(二)实行分类指导。各级红十字会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级实施细则;先从试点抓起,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盲目攀比,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巩固一个;重点做到“三个结合”,即志愿服务与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结合,与社区服务结合,与红十字会自身业务工作结合;制订并完善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及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规程、工作制度和培训手册,增强志愿服务在组织策划、社会联络、项目推进等方面的功能,进一步提高各类志愿服务队的活动能力和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提倡按照业务工作领域组建志愿服务队伍。重点要放在应急救援、卫生关怀、人道救助、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宣传无偿献血、宣传预防艾滋病、红十字精神传播、筹资劝募、海外服务等十个方面组建志愿服务队;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打造红十字志愿服务品牌;总会及省级红十字会要率先组建各类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和支持组建其它领域和形式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
(四)鼓励按照社会工作领域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在学校、社区、乡村,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工作领域积极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探索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的有效形式;学校志愿服务要与学生的德育教育和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抓出成效;社区红十字志愿服务的组织建设、活动内容、管理体系要达到规范的目标;要逐步将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向乡村延伸,积极引导城市志愿者到乡村开展志愿服务,推动乡村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
(五)积极搭建和巩固志愿服务平台。各级红十字博爱新村、博爱卫生院(站)、博爱小学、博爱书库、社区(村、镇)红十字服务站,博爱超市、冠名红十字会的医疗机构、献血屋、志愿捐献遗体纪念地等是志愿服务的平台。各地要在积极巩固现有志愿服务平台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一批志愿服务基地的规范化建设,积极宣传和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加大探索建立多样化、覆盖广的志愿服务基地力度。
(六)加强能力建设。各级红十字会要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坚持分层培训,分级进行的指导原则,逐步规范对红十字志愿者的基础培训、专业培训和骨干培训;尤其要注重对志愿者骨干的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骨干的组织协调能力;鼓励并重点支持对基层红十字会的志愿服务管理人员及志愿者骨干的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树立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
(七)完善网络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开发、利用网络资源,提高服务效益,满足不同层次民众的服务需求。各地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红十字会网站、个人主页和博客,逐步建设红十字志愿服务信息综合服务网络,使其具备资料收集、信息发布、人员招募、活动交流等功能,提供检索、咨询、培训、招募、反馈方面的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红十字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将志愿服务工作提升到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战略地位,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加强指导和管理,确保落实到位;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要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中,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专人负责;要加快制订本地区红十字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力争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总体规划中;要争取丰富的组织、人力、经济和自然资源,扩大红十字志愿服务的覆盖面。
(二)规范管理体系。总会及省级红十字会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使红十字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要进一步明确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职责,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统一领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志愿服务管理体制。要探索科学有效的志愿服务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引导志愿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对红十字志愿服务优秀集体及个人,参照《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加大经费投入。争取出台支持红十字志愿服务发展的有关文件,明确红十字志愿服务的主体与相应责任,建立红十字志愿服务的投入保障机制。红十字志愿服务发展所需资金要纳入财政预算(或红十字事业经费预算),并积极争取社会资金、个人捐赠等多渠道支持,探索建立有效的红十字志愿服务资金募集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红十字志愿服务。鼓励企业、社会爱心人士与各级红十字会建立共建机制,共同推动红十字志愿服务的发展。
(四)推动宣传交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及时报道红十字志愿者开展活动的情况,加大对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者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红十字志愿服务发展的社会氛围;要建立红十字志愿服务调查、研讨和交流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政府部门、其他社会团体交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密切关注世界志愿服务特别是红十字志愿服务发展动向,建立和完善红十字志愿服务国际间交流合作机制,切实加强人员管理、资源共享、人才培养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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