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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江阴市红十字会预算公开及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3 文章来源: 分类: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制定本市红十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各项红十字工作;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

(三)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工作,战时参与救护工作;

(四)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参与无偿献血的组织宣传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开展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移植以及捐献遗体、器官的组织宣传工作;

(五)组织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和红十字青少年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弘扬人道主义的活动;

   (六)宣传国际人道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和国际红十字运动等,与境内外的红十字会和有关组织建立关系和友好往来,开展人道主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七)协助政府开展对台事务、做好国际查人、转信及寻亲工作;

   (八)根据上级红十字会的部署,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九)依法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红十字会“十大”会议精神。

(二)扎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根本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最易受损害群体身上。健全防止和克服“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坚决克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真诚为弱势群体及困难群众服务。

(三)继续做好省政府应急救护百万培训民生实事项目。推动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品牌化。积极研究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公共应急响应的体制机制。

(四)突出“三救”、“三献”重点,推进核心业务体系建设。加强以人道物流为依托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以救护培训为重点的生命关爱工作;加强以项目筹资为渠道的人道救助工作;加强以普及大众为导向的人道传播工作;加强以公开透明为基础的社会诚信工作。建设一批基层人道主义工作传播基地,大力传播人道主义精神,力争使我市红十字会核心业务建设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系统化、制度化。

(五)大力加强系统组织能力建设。加强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红十字会干部队伍能力;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继续推进 “博爱新春”救助等项目的实施,规范发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的能力建设和制度化建设,精心策划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志愿服务项目,为社会各界参与志愿服务提供平台和渠道。

(六)大力加强亮点品牌建设。加快服务中心建设,围绕“三救三献”核心业务,把红十字服务中心建设成传播红十字精神的窗口,应急培训及关爱服务的平台,志愿服务活动的基地。打造特色宣传品牌,深化与主流媒体的协调合作,树立“互联网+”思维,通过网络、网站、自媒体等媒体形态,广泛宣传博爱奉献精神,弘扬社会正能量。

(七)逐步扩大民间交流合作。密切与同级兄弟群团组织联系;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慈善机构及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合作。

   (八)完成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和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内设机构:办公室

直属事业单位:江阴市红十字备灾救灾和救护指导中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江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坚持以公开促改革。”的基本原则,结合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落实厉行节约政策规定,规范编制部门收支预算,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35.5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7.72万元,减少7.00%。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35.5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34.5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4.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77万元,增加16.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收入100.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6.49万元,减少20.7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总计235.52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16.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3.66万元,增加6.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人员经费经过调整后增加。

2.住房保障(类)支出18.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购房补贴及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3.62万元,增加24.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以费用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35.5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235.52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35.5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90.52万元,占80.89%;

项目支出45万元,占19.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5.5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72万元,减少7.00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35.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72万元,减少7.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19.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3万元,增加4.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2.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支出97.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3万元,增加9.9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功能科目与去年发生变化。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8万元,增加32.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4.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9万元,增加38.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提租补贴增加。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3.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7万元,减少3.75%。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基数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35.5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0.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71万元、津贴补贴2.47万元、奖金25.4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3.26万元、绩效工资51.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万元、退休费2.30万元、医疗费0.6万元、住房公积金10.09万元、提租补贴4.63万元、购房补贴3.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万元。

(二)公用经费30.48万元。主要包括:交通费6.01万元、老干部费用0.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12.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补足部分12.1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江阴市红十字会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市红十字会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5.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72万元,减少7.00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35.5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0.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71万元、津贴补贴2.47万元、奖金25.4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3.26万元、绩效工资51.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万元、退休费2.30万元、医疗费0.6万元、住房公积金10.09万元、提租补贴4.63万元、购房补贴3.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万元。

(二)公用经费30.48万元。主要包括:交通费6.01万元、老干部费用0.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12.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补足部分12.16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0.48万元,比2016年增加13.31万元,增加77.52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基数调整,所以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6.3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2万,占“三公”经费的21.05%;会议费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1.05%;培训费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1.58%。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5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为扩大影响力,业务量增加,故接待费用增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2万,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为扩大影响力,业务量增加,故用车费用增加。

(三)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为扩大影响力,业务量增加,所以会议费用增加。

(四)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培训数量增多,故培训费用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项目。

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年度江阴市红十字会财政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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